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5.政府特许经营的建设项目;
  6.政府出资的其它建设项目。
  (二)依据
  1.经国家、省、市计委审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施工图和设备技术说明书;
  2.现行的施工技术验收标准、规范以及主管部门对项目内容修改、调整的审批文件等;
  3.经市土地、规划局和建委批准的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
  4.甲乙双方鉴定的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合同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签证等;
  5.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较大设计变更的,应经原批准机关审批;
  6.市政府研究政府性投资项目有关问题专题会议纪要;
  7.研究政府性投资项目市长办公会议纪要。
  三、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工程设计、施工(含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由项目单位负责组织工程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初步验收,并形成初步验收报告,报市质监站备案;工程设计、施工、质量验收在市质监站的监督下进行,市质监站负责提出监督报告。
  (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卫生和消防等专项设施的验收。由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后提出专项验收申请报告,市环保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和消防部门负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分别进行专项检查验收。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要限期加以改进完善,并提出专项验收报告。
  (三)竣工决算验收。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在认真清理债权债务和各项物资的基础上,编制竣工决算报告和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册,经市财政评审中心评审后,报市审计局审计。竣工决算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竣工决算报表、竣工决算报告说明书、竣工工程平面示意图、工程造价比较分析等四部分。
  (四)技术经济资料和文件档案验收。由项目建设(筹建)、设计、施工单位负责按国家计委和国家档案局(国档发[1988]4号文)《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对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进行认真整理,经市档案局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建设单位移交使用单位统一保管,并报市档案局存档。
  四、方法步骤
  召开全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会议,由常务市长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成立长春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常务副市长崔杰任组长。市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统一领导;根据竣工验收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制订重大问题的政策性规定;协调竣工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直接组织部分重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重大政府性投资项目见附表);对全市竣工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计委,具体负责竣工验收的组织协调。相关行业都成立政府性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行业领导小组,责任分工明细表附后),主管副秘书长任组长,行业主管部门一把手任副组长,部门主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一是负责清理本行业已竣工未验收的政府性投资项目;二是负责起草本行业竣工验收实施细则;三是负责组织本行业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市建委、环保局、安全生产监督局、卫生局、消防支队、财政局、审计局、档案局分别是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卫生、消防、竣工决算和技术经济资料档案验收的主管部门,部门的一把手是专项验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各部门都要配备专人,落实责任,一包到底,按本部门的行业验收标准和规范,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专项验收。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