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目督办、市监察部门要组成督查组,对各区(市)县和各职能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对问题多的部门要重点检查,限期整改。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犯罪行为、地方保护主义以及部门保护主义和各种形式的保护伞要一追到底。
三、突出重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国家和四川省的要求,我市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以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七类为重点品种。以社区、城郊结合部和农村为重点区域,抓食品源头污染治理,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从种植、养殖业着手,提高肉类食品、水产品和蔬菜的检测合格率,大力推广无公害产品;抓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整治,严查审查和发放许可证,严格检验,规范企业行为,建立企业诚信,健全内部管理;抓食品流通领域的整治,严格市场准入,严格审查,严格抽查和强制检验,把握经销货源,规范经营行为,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抓食品消费环节,对餐饮业、食堂的卫生状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情况、公用餐具消毒情况等加强监督检查。通过这四个重点环节的整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质监、工商、卫生、农牧、药监、贸粮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精心组织、立即行动,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城郊结合部养殖、种植基地整治、食品市场整治、小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治、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店整治、中小饮食店铺整治、“农家乐”、旅游景点的饮食卫生整治、儿童食品整治等,对无证生产、经营和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确保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提高整治效能。要保持严打态势,狠抓大案要案,对查实的违法企业和经营单位严惩不贷,对构成犯罪的违法案件要移送司法机关。公安机关要配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案件,追根溯源,捣毁制假窝点,严惩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
四、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大力加强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各区(市)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整治的重大意义,宣传《
食品卫生法》、《
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宣传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意义和近年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所取得的成绩,普及食品安全、卫生常识,增强群众卫生素质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防范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的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