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清查放射源,
让百姓放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政[2004]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五月十七日
郑州市“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促进我市核技术利用事业的健康发展,使放射源的使用安全、合法、规范,预防因放射源使用和保管不善引发各种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公安部等3部委的统一部署和《河南省“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认真清查放射源,消除各种事故隐患,确保我市放射源的安全,让百姓真正放心。
二、主要工作内容和目标
这次专项行动的工作内容是:对全市生产、进出口、销售、使用、运输、贮存、处置放射源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清查,并对放射源进行核查;各级环保、卫生部门要搞好放射源各种资料及监管职责的交接工作;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放射源贮存设施要限期进行整改;对盗窃失踪的放射源要立案追缴、依法将闲置废弃的放射源安全送交到省放射源处置库。
通过这次专项行动,各级环保部门要建立放射源管理动态档案和数据库,确保放射源保持在安全监控之下,并为按照上级要求全面核实换发我市放射源安全许可证,实施放射源身份管理,彻底清除放射源造成的安全隐患,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保证“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协调和督察全市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四、具体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