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等4部门关于东郊工业区调整搬迁企业和市属国有破产企业生产与生活用水电气分离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等4部门关于
东郊工业区调整搬迁企业和市属国有破产企业生产
与生活用水电气分离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
(成办发[2004]79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市政公用局、成都电业局《关于东郊工业区调整搬迁企业和市属国有破产企业生产与生活用自来水分离改造的实施意见》、《关于东郊工业区调整搬迁企业和市属国有破产企业生产与生活用电分离改造的实施意见》、《关于东郊工业区调整搬迁企业和市属国有破产企业生产与生活用天然气分离改造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四年五月十八日

关于东郊工业区调整搬迁企业和市属国有破产企业生产

与生活用自来水分离改造的实施意见



  为积极稳妥推进国企改革和东郊工业区结构调整(以下简称东调)工作,加快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进程,对企业生产与生活用自来水分离改造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改造内容
  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企业的输水主干管、工业、商业和公用供水管线及设施、居民生活用水管道设施进行改造,实现抄表到户。企业原自建的位于市政道路上的输水干管的改扩建,由市自来水总公司配合道路改造规划进行,并纳入城市供水管网统一管理。
  企业生活区内原已安装的自来水管道,有规范的内部管线资料,供水管材符合2001年成都市建委、成都市市政公用局颁发的《关于城市供水管道工程使用管材有关事项的通告》规定,并能够满足供水压力、水质等要求的,可以保留使用并交由市自来水总公司统一管理。
  二、改造费用
  (一)经费负担办法
  1、位于市政道路上的供水干管,由市自来水总公司出资改造。
  2、企业红线内的工业、商业、公用供水管线及设施,由企业出资改造;红线内的生活区居民用户的供水管线及设施,由企业和居民个人出资改造。
  3、对于破产企业,其企业和居民个人出资部分由破产清算组支付。
  (二)计算方式
  由于各企业内部供水管道铺设的年代不同,铺设的位置不同,管道材质不同,口径不同,施工的难易程度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不便制定统一的包干价,因此,企业(用户)按照施工单位根据国家现行定额编制的工程预决算出资,并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工程预决算进行审核,经当事双方认同后组织实施。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