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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省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2003年度考核的通知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省本级定点
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2003年度考核的通知
(川劳社函[2004]167号)


有关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
  我厅将于近期对四川省中医药研究院针灸专科医院等21家定点医院和成都医药采购供应站百寿大药房等7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2003年医疗保险服务考核工作。现将考核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配合做好考核工作。
  附件:1、2003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意见
  2、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险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名单

                                二00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

12003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行为,强化医疗保险业务管理,促进医院之间、医院与药店之间的竞争,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权益,提出2003年度业务管理考核工作实施意见。
  一、考核工作对象
  本次考核对象为省市共同定点的21家医疗机构和6家零售药店(名单附后)。
  二、考核内容
  参照省本级成都市联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内容见《考核表》。
  三、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从2004年5月20日至5月底结束,具体时间由检查组另行通知。
  四、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拟分3个小组进行,每组由3人组成,省医保中心和考核小组应事先做好考核前有关数据资料准备。考核采取“听、看、查”的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进行现场考核。具体考核办法:
  (一)听取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介绍2003年医保管理情况;
  (二)考核组成员进行现场检查;
  (三)根据检查结果现场评分,考核组组长与医院和药店代表在考核表上签字。
  (四)各考核小组考核结束后,各小组应做好有关资料整理、小结工作。
  (五)召开考核工作会议汇总考核情况。
  (六)召开考核工作总结大会,通报考核情况
  五、考核工作纪律
  (一)不接受定点医院(药店)的礼金、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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