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省本级定点
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2003年度考核的通知
(川劳社函[2004]167号)
有关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
我厅将于近期对四川省中医药研究院针灸专科医院等21家定点医院和成都医药采购供应站百寿大药房等7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2003年医疗保险服务考核工作。现将考核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配合做好考核工作。
附件:1、2003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意见
2、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险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名单
二00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
12003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行为,强化医疗保险业务管理,促进医院之间、医院与药店之间的竞争,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权益,提出2003年度业务管理考核工作实施意见。
一、考核工作对象
本次考核对象为省市共同定点的21家医疗机构和6家零售药店(名单附后)。
二、考核内容
参照省本级成都市联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内容见《考核表》。
三、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从2004年5月20日至5月底结束,具体时间由检查组另行通知。
四、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拟分3个小组进行,每组由3人组成,省医保中心和考核小组应事先做好考核前有关数据资料准备。考核采取“听、看、查”的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进行现场考核。具体考核办法:
(一)听取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介绍2003年医保管理情况;
(二)考核组成员进行现场检查;
(三)根据检查结果现场评分,考核组组长与医院和药店代表在考核表上签字。
(四)各考核小组考核结束后,各小组应做好有关资料整理、小结工作。
(五)召开考核工作会议汇总考核情况。
(六)召开考核工作总结大会,通报考核情况
五、考核工作纪律
(一)不接受定点医院(药店)的礼金、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