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点、线、面”结合,市、区、县(市)联动的方式,把改革目标、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企业,抓重点,攻难点,确保按时限完成国企改革任务。
抓好“点”,主要是抓好哈轴集团、东轻公司等传统优势企业引资改制做大做强;哈药集团等上市公司增资扩股实现发展型重组;利用土地变现增值推进水泵厂、二电机厂等困难企业改制;一工具厂、二工具厂等企业分块引资搬迁改造;燃气化工总公司等公用事业单位产权转让多元持股;哈量具刃具厂等企业精干主业、剥离辅业,促进主辅分离;哈一百等大型商贸企业对外出售整体退出;造纸厂等劣势企业先走人、后破产等八个方面改革典型,总结经验,发挥示范作用。
抓住“线”,主要是以市政府授权的资产经营公司和企业主管部门为主体,对尚未改制企业进行全面梳理,分类提出改制思路和工作目标,通过引进外资、民资和外地企业对现有存量资产进行购并重组,推进行业整体改制,实行所有权、经营权对外转让,改善资本结构,实现多元投资,做到进而有为,退而有序;利用工商银行处理不良贷款政策,采取协商授偿比例,以打包回购形式处理企业债务。
带动“面”,主要是以区、县(市)和哈西地区开发改造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吸引外资推进区域内国企改革,对所属企业逐户制定改革方案、具体措施和推进时间表,并逐月进行统计和督办考核。加快中小企业放开搞活步伐,两年内完成国企改革任务,率先实现国有资本全面退出。
市直有关部门要分工协作,多方联动,统筹推进。各区、县(市)和各资产经营公司及企业主管部门要突出抓好80户重点企业改制工作,确保年内完成本地区、本部门30%-40%企业的改革任务。
四、规范工作程序
(一)明确企业改革责任主体。出资人、债权人、企业、职工均是国企改革的直接主体。市政府国资委和区、县(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负有推进国企改革的责任,协调制定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督办推进;市政府授权的资产经营公司、企业主管部门是推进改革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所属企业改革总体规划,提出分期分批改制名单,确定改制模式和完成时限,具体组织推进所属企业改革,并负责改革中的稳定工作;企业法人代表是改革的直接责任人,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基础工作,及时提供全面、详实的数据、信息,负责本企业改制方案具体实施。出资人、经营者、职工和债权人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