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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
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哈发[2004]9号)


  为进一步加快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国有企业改革步伐,现就推进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改革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国企改革的总体部署,力争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市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任务。今年全市启动150户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到年底要有100户企业取得实质性进展,全年确保完成50户企业改革任务。
  二、确定改制方式
  将全市国有企业分类排队、梳理定位,因企制宜,确定改制模式。
  (一)对外开放,攀大做强。充分利用世界经济调整重组的机遇,发挥我市国有企业的存量、品牌、市场网络等优势,以世界500强企业和跨国公司为重点,用优良资产、绩优股份、优强企业,吸引外资和民营资本投资参股、控股,培育增量优势。
  (二)多元持股,规范改制。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对未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造,降低国有股比例或退出控股地位。
  (三)主辅分离,分块搞活。充分利用国家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政策,适时剥离非生产经营性资产,面向市场,吸纳经营者、技术人员、职工和社会资本等投资创办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释放机制优势。
  (四)布局调整,搬迁改造。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和工业布局调整,对地处中心城区的国有工业企业有计划地进行搬迁、改造和整合,向各类工业园区集聚,形成产业集群。盘活中心城区土地资源,吸引非国有经济参与国企改革。
  (五)转让出售,彻底放开。发挥区、县(市)和各部门的优势,抓住劳动保障并轨政策机遇,妥善处理国有企业职工劳动关系,通过经营者收购等多种方式彻底放开搞活小企业,实现国有资本退出。
  (六)打捆招商,整体改制。对授权资产经营公司及所属企业或产品同类、产业趋同的企业及其资产,以打包形式整体进行合资合作,引进各类资本参与多元化改组改制。
  (七)关闭破产,有序退出。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处于关停的企业,在妥善处理债权债务和确保职工安置的前提下,具备条件的应采取先走人、后关门、再破产的方式,分期分批退出市场。
  三、坚持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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