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讨论与整改阶段。7月初至9月上旬,在认真组织开展“加强党内监督,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大讨论的基础上,围绕“如何在新的形势下运用条例加强监督”、“如何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政绩观上如何做到求真务实”等内容,分析查摆不求真务实的表现,找准薄弱环节,解决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照本单位、本处室贯彻执行省委“一个高举”、“两个加强”重大方针和“两抓”、“两放”重要举措的情况,紧紧围绕省政府为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所制定的政务公开、首问责任制等9个相关规定和制度,认真解决认识不到位、工作敷衍塞责、政令不畅的问题。二是结合厅机关党务、政务、事务等方面的工作实际,对照两个《条例》规定,认真查找在实施监督和执行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解决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监督失责失严、执纪偏宽偏软的问题。
(三)督查与总结阶段。9月中旬至10月底,办公厅组织进行督查总结,重点检查各处室、各单位组织学习《条例》、落实《条例》的情况,对查找出的在党内监督、执行纪律和政绩观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对违规违纪的行为依据《条例》进行严肃处理。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这次专题纪律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办公厅党组决定,成立办公厅学习贯彻两个《条例》专题纪律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省政府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程正明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陈克恭,纪检组组长张正锋任副组长,王洪波、单广宁、陈平兆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单广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有关要求
(一)把学习落到实处。要通过召开座谈会、民主生活会、开展专题调研、交流学习体会,实施办公厅2004年度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实施计划、加强电子政务及办公自动化、信息技术应用、法制教育培训、项目管理知识及相关业务培训等,真正把学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凡规定的学习内容,每个党员干部都要联系自身实际,反复通读,入脑入心。
(二)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党内监督条例》,重点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厅党组成员要提高认识,带头学习,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各处室、各单位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注意掌握党员的思想动向和反映的意见,及时向上级组织提出建议,疏通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渠道。
(三)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各处室、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保证学习人员、时间、内容的落实,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要把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教育活动的主线,边教育、边整改,发现问题立即解决,确保专题纪律教育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