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粮转牧”工程的实施意见
(长府发[2004]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市委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市人大“关于加快畜牧业发展的决议”,进一步加快现代畜牧产业建设,决定从2004年起到2007年止,在全市实施“粮转牧”工程。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实施“粮转牧”工程,把我市种植业优势转化为现代畜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这是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客观要求,也是振兴长春老工业基地的迫切需要。实施“粮转牧”工程,要紧紧围绕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以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为契机,用好用足国家的各项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发挥科技和人才的支撑作用,大力发展畜产品加工业及畜产品精深加工业,使畜牧业增长由资源消耗型转变为高效利用型。努力实现畜牧业生产基地化、畜产品加工及精深加工标准化、产加销经营一体化,使畜牧业生产、加工、流通和研发各个产业环节合理布局,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不断提高畜牧产业核心竞争力,提高农、民人均畜牧业收入比重。
二、目标任务
实施“粮转牧”工程,大体上分两步走。第一步,到2004年畜牧业增加值实现90,9亿元,占农业增加值比重51.9%;畜牧业人均收入1568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42.4%;转化粮食40亿斤;畜产品加工量达到产出量的1/3;畜禽四大疫病达到控制水平。
第二步,到2007年,畜牧业增加值实现127.8亿元,占农业增加值比重60%左右;畜牧业人均收入2400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48%;转化粮食50亿斤;畜产品加工能力达到产出量50%;畜禽及产品卫生质量与主要贸易国家市场准入标准接轨;由畜牧业大市变成畜牧业强市。
三、发展原则
(一)坚持市场导向原则。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近期要重点开拓国内大中城市市场,抢占市场份额;中远期要积极面向国际市场,培育名牌产品,提高出口量。
(二)坚持人才兴牧原则。实施人才战略,坚持引进和培训相结合的方针,重点引进和培养现代畜牧业的战略性人才、经营人才、市场开发人才、科研人才和技术人才,为人才兴业创造适宜的环境。
(三)坚持发展与保护相统一原则。突出解决好畜禽及产品卫生和环境保护问题,严格防范和控制疫病、疫情的发生,确保产业安全,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