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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关于建立郑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建设目标:郑州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是河南省国债资金项目。选址位于郑东新区,占地30.106亩,基建项目主要是中心大楼、洗消站和门卫室,建筑面积3000m2;设备主要有全自动通讯指挥系统、卫星定位系统、普通急救车7辆、负压救护车3辆。目前资金已经部分到位。
  项目要求进度:4月底前确定招标代理单位,完成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5月底前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及审批工作,同时进行征地拆迁、地质勘探和文物勘探;6月10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发布招标公告;6月底前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开工建设;11月底前完成土建工程;12月底前全部建成交付使用。
  相关部门职责:市卫生局作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具体建设工作;市发改委、财政局负责建设资金及时到位,并做好项目建设监督工作;郑东新区负责拆迁工作的如期完成,协调周边关系,为工程施工创造良好环境,同时,确保配套设施、三通一平到位;市大项目办做好协调工作,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二)各县(市)和上街区紧急医疗救援分中心建设主要职能:作为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的分支机构,各分中心负责本区域内日常和一般突发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的指挥、调度任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接受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的统一指挥;负责本区域内急救人员的业务培训;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区域内急救站进行监督管理。
  建设目标:目前,巩义、登封市已建立了120急救指挥中心,初步实现了急救统一管理。按照国家和省卫生厅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要求如下:
  1.要成为独立设置的机构,全供事业单位编制,行政上隶属于县(市)卫生行政部门,业务上隶属于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和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双重管理;
  2.要有单独的场所,房屋面积不少于100㎡;
  3.有保证中心工作正常运转的专职人员;
  4.经费实行全额财政预算;
  5.基础设施:使用全市统一的指挥系统软件,有条件的县(市)可配备卫星定位系统,各分中心通过光缆与市中心联网;
  6.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
  市、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职责:市政府负责各分中心所需硬件设备及指挥系统软件的配备,每个分中心约需资金30万元,市财政从年度农村卫生事业经费中支付;新郑市、新密市、荥阳市、中牟县和上街区政府负责解决分中心的机构、人员编制、经费等问题,同时,理顺管理体制,由分中心统一指挥、调度本区域内的医疗急救工作;巩义、登封市政府进一步做好120急救指挥中心工作,解决运行中的困难和问题,按市统一安排,更换现行软件,以便全市统一指挥;市财政局负责资金及时到位和设备软件招标工作;市卫生局负责各分中心的验收评审工作,协调理顺管理体制,协助市财政局做好设备及软件招标工作;郑州网通、移动、联通公司做好“120”急救电话资源统一的技术支持工作,对各医疗机构向社会公开的急救电话进行清理,一律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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