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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作的通知

  2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如实、准确填写上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有意瞒报。有条件的可上互联网下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工作计算机软件包(国家发改委网站:www.sdpc.gov.cn),并使用该软件进行清理项目填写,填写完毕打印成书面材料后,连同电子文档一并上报。不能通过计算机软件进行清理项目填写的,应按《昆明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上报材料(单一项目)》格式填写。上报材料由单位领导签字并盖公章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东风东路17号,市政府机关一号楼15楼,电话:3155188、3135248)。
  32004年6月4日以前,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清理,并将上报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6月8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汇总、审核后,送领导小组审定。6月10日前,领导小组将审定后的清理结果上报省有关部门。
  (五)做好其它相关工作在开展清理工作的同时,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三个开发(度假)区做好迎接省、市检查组对清理工作进行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对清理、检查不合格的项目要做好整改工作;对项目停建或暂停建设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制订预案,妥善处理。

                                                          二00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

昆明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上报材料(单一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开工情况:2004年前开工,在建□ 2004年开工,在建□ 拟建□
  建设地点(县、市、区):
  项目行业:
  建设性质:新建□ 扩建□ 改建□ 迁建□ 恢复□ 单纯购置□
  续建□ 改扩建□
  项目总投资:万元人民币
  累计完成投资:万元人民币
  建设规模:
  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符合□ 不符合□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规划:符合□ 不符合□
  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符合□ 不符合□
  城市总体规划:符合□ 不符合□
  项目审批等各项建设程序:符合□ 不符合□
  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政策:符合□ 不符合□
  信贷政策和固定资产贷款的有关规定:符合□ 不符合□
  处理意见:符合要求□ 停止建设 □ 暂停建设限期整改□ 取消立项□
  注:此表为一个项目填写一页;根据清理情况在“□”内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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