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街道职能和加强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进一步明确街道职能和加强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
2004年5月25日
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街道职能和加强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2004年5月25日)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中办发(2000)23号]文件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社区建设的领导,社区建设呈现出整体推进、开拓创新的发展态势。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根据《无锡市争创全省“两个率先”先导区和示范区行动纲要》[锡委发(2003)34号]的要求,现就进一步明确街道职能和加强社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无锡争创全省“两个率先”先导区、示范区的奋斗目标,进一步贯彻中办发[2000]23号文件精神,推动街道职能转变,理顺条块关系,整合社区资源,完善社区设施,推进居民自治,着力打造管理有序、环境优美、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为我市率先实现现代化构筑基础条件。
二、加强街道建设
加强街道的组织建设,明确街道的机构和主要职责,增强
街道的服务功能,充分发挥街道的作用,对提升社区建设水平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要按照“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管理为重点,以服务为宗旨”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搞好街道的各项工作。
(一)明确街道党工委的职责。街道党工委是区委的派出机构,是街道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