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登记、注册程序
(一)申请登记。申请人须填写《出版单位从业资格登记申请表》(附件1),由所在单位在申请表内签署意见后,统一向本市登记注册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登记注册管理机构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在申请人持有的初级《出版专业资格证书》“注册情况”栏内加盖“同意登记”专用章。
准予登记后,申请人即取得出版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从业资格。
(二)申请注册。申请人须填写《出版单位责任编辑资格注册申请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在申请表内签署意见后,统一向本市登记注册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登记注册管理机构审核,符合注册条件的,在申请人持有的中级《出版专业资格证书》“注册情况”栏内加盖“同意注册”专用章。
准予注册后,申请人即取得责任编辑岗位资格,同时获得在出版物上的责任编辑署名权,可受聘上岗担任责任编辑。对准予注册的申请人,颁发由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印制的《责任编辑注册证》。
四、登记、注册材料要求
为使出版专业资格登记注册工作纳入信息化、规范化管理,按照新闻出版总署的要求,各出版单位应统一试用由新闻出版总署委托上海新闻出版教育培训中心组织研制的《出版专业资格登记注册管理系统软件》。出版单位须将申请人的相关信息按统一要求输入管理系统软件,形成上报软盘,在申请登记、注册时,连同以下材料一起报本市出版专业资格登记注册管理机构。
(一)申请登记
1、《出版单位从业资格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初级《出版专业资格证书》(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
4、申请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二)申请注册
1、《出版单位责任编辑资格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中级《出版专业资格证书》(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
4、申请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五、登记、注册时间
申请登记、注册时间为:2004年5月28日—2004年6月15日。
六、登记注册管理机构
经新闻出版总署授权,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为本市出版专业资格登记注册管理机构。
地址:上海市绍兴路5号
邮政编码:20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