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建立货运经营企业和营业性货运驾驶员信誉档案,实行违章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登记、抄告和公告制度。对于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登记,以及执法部门抄送来的车辆超限超载信息,要及时予以公告。同一车辆公告超过2次,或者同一运输企业公告超限超载营运货车超过该企业营运货车总数5%的,要降低该企业的资质等级,取消违法驾驶员的营业性运输从业资格。
四、组织实施及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抓好治超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王学战 长春市副市长
副组长:徐毅夫 市政府副秘书长
管锋 市交通局局长
曲万臣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长洪 市经贸委副主任
刘海玉 市监察局副局长
成员:张意海 市工商局副局长
黄凤云 市物价局副局长
孔令起 市质监局副局长
王学民 市安监局副局长
张铁力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王卫东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队长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组织领导,总体部署。对全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进行组织和指导;对治理活动的方针、原则、措施、步骤、应急预案做出总体部署;研究和决定全市治理活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领导小组报告我市治理工作有关情况。
总体协调、监督检查。按照“多方合作、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原则,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加强协作与配合,及时组织对全市的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全市治理工作出现的重大问题;对全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进行总结、上报。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公安局主要职责
指导全市公安系统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负责超限超载路面执法和相关的治安保障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整顿车辆“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特别是在车辆牌证管理上提供服务和严格把关;参与其他成员单位开展的治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经贸委主要职责
组织汽车生产厂家对车辆“大吨小标”问题进行吨位恢复和整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车辆非法改装进行整治;协调其他运力,组织做好治理期间重要物资的运输工作,确保物资供应;负责规范汽车生产厂家和运输企业依法经营行为,完善运输市场体系。
物价局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