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材料数量及要求:
1、申报对象必须如实填写上海市人事局印制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一式二份(复印件无效)。
2、《申报人综合情况表》(附件:1)一式二十份。空白表从网上下载,并严格按表格内容打印填写。一份必须为原件,其余可复印,但需复印后加盖公章。其中学科类别应填写:计量测试、标准质量及特种设备、科技管理三个学科。
(1)工作经历:起讫年月、单位及部门、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
(2)主要学历(自高中起):起讫年月、毕业院校、专业。
(3)主要工作业绩:实事求是地反映申报者个人获取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所取得的科技成果和主要工作成绩,评述本人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等技术工作情况。
(4)项目(课题):项目(课题)名称、立项单位(没有立题、立项的技术工作不属此范围)、获奖情况及排名。
(5)获奖项目(课题):获奖项目(课题)名称、获奖年月、奖项名称及等级、获奖级别及排名。
(6) 论文(论著、标准或规程):仅填写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至今所发表的论文(包括论著、标准或规程)的题目、刊物名称、发表日期、合作人总数及本人排名、本人撰写字数及承担章节。
(7)单位审核意见:申报人在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间有过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或正在接受司法、行政、党纪的审查,或在现职务任职期间由于技术原因有过重大事故的,申报人单位或人事部门需如实写明,并签字、盖章。
3、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聘书)、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专业技术成果获奖证书以及主要业绩方面证明材料等,复印件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原件在报名时由报名点再次验证后退还。
4、业务考绩档案一份,没有业务考绩档案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报送近三年的年度考核材料(复印件)。
5、一篇学术论文(论著、标准或规程) (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6、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照1张(背面注明姓名、单位)。
7、《申报人个人信息表》(附件:2)一份。
以上材料除上海市人事局印制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外,其余均用A4纸复印或打印。所有材料均需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盖章。
(二)申报时间:
2004年7月12日至2004年7月23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
(三)申报受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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