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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作风确保工作落实的意见

  (十五)提倡专题调研、现场办公,即时、就地解决实际问题。市政府领导成员每年都要结合工作,选择1至2个重点课题,开展调查研究。调研要重实际、求实效,切忌走马观花、浅尝辄止。市政府领导下基层调研和检查指导工作,应严格遵守“轻车简从、务求实效”的原则,做到不扰民,不给基层添麻烦;外出时,要减少陪同,简化迎送。除重要工作外,一般不听取基层的全面汇报。
  七、实行政务公开,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
  (十六)建设“阳光政府”,对属于市政府社会管理职能以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事项、政策规定、规章制度、审批程序、办事标准等,全部通过《青岛日报》、《青岛市人民政府公报》、青岛市政府政务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
  (十七)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和发言人制度,定期向社会通报市政府有关工作情况,征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邀请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视情邀请基层群众代表参加;进一步完善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并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会议内容。
  八、一切从实际出发,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
  (十八)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用全面的、实践的、群众的观点看待政绩,以人民群众是否得到实惠来衡量政绩,坚决反对摆花架子、做表面文章。坚持讲真话、报实情,反对报喜不报忧、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反对任何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今后除市考核委下达的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和党委、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外,不将一般性工作列为对党政一把手的考核内容。
  (十九)制定《市政府工作会议及领导重要公务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制度》,准确及时地通过主流媒体宣传市政府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部署及政策措施,宣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报道内容要精炼、注重效果。减少市政府领导出席一般会议和参加一般公务活动的新闻报道。必要的接待活动要热情周到,一般的礼仪性、应酬性活动要减少,除市政府统一安排外,市政府领导同志不参加各类奠基、剪彩、展览、展销、颁奖、开工竣工典礼等活动和各区市举办的节会。
  九、大力精简会议,提高会议实效
  (二十)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提高会议质量的意见》(青政办发(2003)39号),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不开,内容相近的会议合并开,可以用文件布置的工作不开会,一般会议尽量采用电视、电话和网络形式召开。精简会议,减少与会人员,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
  (二十一)除传达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重要指示精神,处置突发事件、敏感问题,落实市委交办的特殊任务,以及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召开的会议和市委、市政府联合召开的会议外,以市政府名义召开,要求各区市政府和市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以及每位副市长主持召开,要求各区市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原则上每年各不超过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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