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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委关于转发《关于评选“中国技术市场建设成就奖”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科委关于转发《关于评选“中国技术市场建设
成就奖”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科委、技术中介机构及技术合同登记处:
  现将中国技术市场协会印发的《关于评选“中国技术市场建设成就奖”的通知》(中技协字[2004]013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做好申报工作。上海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市“中国技术市场建设成就奖”的推荐和申报管理工作。
  现就本次评选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奖励范围
  凡符合《关于评选“中国技术市场建设成就奖”的通知》(附件)中有关规定条件的个人,均可申报本届“中国技术市场建设成就奖”。
  二、申报程序与推荐单位
  请收到本通知后,按实际情况,尽快转发各有关单位。
  凡申报“中国技术市场成就奖”的同志,均应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两寸彩色近期照片两张,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后报成就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
  申报表请自上海科技网下载,网址:www.stcsm.gov.cn
  本届成就奖的推荐单位为上海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此次评选推荐名额有限,落选的申报材料本办公室将不再退还本人。
  三、申报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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