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全国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任职年限计算到2004年12月31日。
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免试条件
符合报名条件并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三、考试时间和科目
资格名称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科目名称
房地产估价师 10月16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自备计算器)
10月17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自备计算器)
房地产经纪人 10月16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经纪概论(自备计算器)
10月17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经纪实务(自备计算器)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自备计算器)
四、考试方式
(一)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采取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采取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
(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采取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均需使用2B铅笔和橡皮,由考生自备。
(三)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可分别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04)》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