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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郑州军分区关于开展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地下空间工程普查建档工作的通知

  2.普查阶段(7月1日至—10月31日)
  普查阶段的任务是完成各类工程的普查建档工作(工程普查、分类、建档的标准按省要求执行)。具体方法:
  (1)人防工程(含拟报废的人防工程),其普查分三步进行。第一步由市人防办整理有关资料,并按区域管辖,分别将有关资料提供所属区(市)人防办。第二步由各区普查办按照提供的资料进行拉网式现场核查,并将核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市普查办公室核定。第三步根据市普查办公室核定的意见对资料图纸不齐全的要现场测量绘制图纸,补充所缺资料,同时用数码相机采集工程实物资料,制作人防工程建档资料。
  (2)普通地下室和其他地下空间,其普查分三步进行。第一步由各县(市)、区普查办公室组织街道办事处及乡(镇)、居委会,进行拉网式现场查寻,与有关部门联系,要求其提供普通地下室和地下空间有关资料。第二步将普查资料填表上报市普查办公室核定。第三步由各县(市)、区普查办公室普查人员按照市普查办公室核定的工程项目进行现场核实、测量,同时用数码相机采集工程实物资料,并制作有关建档资料。
  (3)矿井(含废弃)、岩洞,其普查分三步进行。第一步由各县(市)、区普查办公室组织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居委会,与有关部门联系,要求其提供矿井(含废弃)、岩洞的有关资料,并进行现场查寻。第二步将普查资料上报市普查办公室核定。第三步由各县(市)、区普查办公室普查人员按照市普查办公室核定的工程项目进行现场核实,同时用数码相机采集工程实物资料,并制作有关建档资料。
  3.资料查阅补充阶段(8月1日—10月31日)。
  为保证按时完成普查建档任务,资料查阅补充和普查阶段同步交叉进行。对工程图纸等资料不全的,各县(市)、区普查办公室填表上报后,由市普查办公室负责到城建档案馆和有关部门查找有关资料。对通过查找确无图纸资料的工程,由各县(市)区普查办公室组织测量绘制图纸。普查完成后,所有图纸资料一式两份报市人防办备案。
  4.鉴定验收阶段(8月1日—11月30日)。
  按照省人防办普查建档标准和要求,市普查办公室对各单位普查的工程进行跟踪检查,并对工程分类进行鉴定、提出处理意见,同步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限期补充完善有关资料。
  5.总结表彰阶段(12月底前)
  为总结交流经验,促进今后的人防工程管理工作。市人民政府和郑州军分区将对普查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几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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