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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200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
200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淄政办发[2004]3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齐鲁化工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淄博市200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六月九日

淄博市200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市200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防范期的划定
  我市降水主要集中于每年的6-10月份,这期间极易发生地质灾害。因此,将2004年的6月至10月即汛期定为重点防范期,其他时间为一般防范期。
  二、主要灾害点的分布、影响范围、威胁对象及防治措施
  (一)淄川区岭子镇巩家村塌陷
  淄川区岭子镇巩家村北,部分房屋自2002年下半年起出现不同程度斑裂,特别是自2003年5月以后,斑裂缝越来越大,范围也扩大,至目前总共有150余户房屋出现斑裂。村办公楼、学校和近20户居民住房斑裂较严重,需要搬迁安置。目前学校内仍有80余名学生上课,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发生房屋斑裂原因是地下开采造成的,根据岭子镇巩家村情况,正处在塌陷速率较快的时期,近期难以稳定,加之进入汛期,房屋斑裂问题会越来越严重,需要进行重点防治。
  防治措施:
  1、停止地下的开采活动;
  2、对斑裂房屋进行鉴定,确属危房的,立即组织搬迁安置;
  3、安排临时上课教室;
  4、定期对房屋斑裂进行监测,掌握塌陷发展情况。
  (二)淄川区黑旺铁矿采空塌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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