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
200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淄政办发[2004]3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齐鲁化工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淄博市200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六月九日
淄博市200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市200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防范期的划定
我市降水主要集中于每年的6-10月份,这期间极易发生地质灾害。因此,将2004年的6月至10月即汛期定为重点防范期,其他时间为一般防范期。
二、主要灾害点的分布、影响范围、威胁对象及防治措施
(一)淄川区岭子镇巩家村塌陷
淄川区岭子镇巩家村北,部分房屋自2002年下半年起出现不同程度斑裂,特别是自2003年5月以后,斑裂缝越来越大,范围也扩大,至目前总共有150余户房屋出现斑裂。村办公楼、学校和近20户居民住房斑裂较严重,需要搬迁安置。目前学校内仍有80余名学生上课,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发生房屋斑裂原因是地下开采造成的,根据岭子镇巩家村情况,正处在塌陷速率较快的时期,近期难以稳定,加之进入汛期,房屋斑裂问题会越来越严重,需要进行重点防治。
防治措施:
1、停止地下的开采活动;
2、对斑裂房屋进行鉴定,确属危房的,立即组织搬迁安置;
3、安排临时上课教室;
4、定期对房屋斑裂进行监测,掌握塌陷发展情况。
(二)淄川区黑旺铁矿采空塌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