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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小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小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沪安监管监二[2004]71号)


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察)局:
  近年来,本市小企业发展较快。但是,由于缺乏行业部门的安全技术指导,小企业普遍存在安全责任意识薄弱,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管理基础不实的问题。同时,由于其结构类型复杂,所处地域分散,安全生产监管难以到位,小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2003年,本市地域小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与2002年相比大幅上升,小企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为了进一步做好本市小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探索行之有效的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方法,我们制定了《关于切实加强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见附件),从即日起下发实施。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调研,抓好典型,积累经验,积极探索小企业监管方式与方法的创新,为进一步完善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而共同努力。
  附件一:《关于切实加强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附件二:《关于加强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00四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一:

关于切实加强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依照《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为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等方面探索行之有效的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方法,就在小企业中开展“依法生产经营,维护员工权益,保障安全条件”监管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抓好小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
  近年来,小企业发展较快。由于其结构类型复杂,面广地域分散,安全意识和基础管理薄弱,加之缺乏行业部门的安全技术指导,安全生产监管难以到位,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事故时有发生。2003年,本市地域私营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61起,死亡175人,占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的38.89%,与2002年同期相比上升165.15%,这些发生事故的私营企业绝大多数是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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