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夯实基础,认真做好监测预报工作
各级防震减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努力提高监测预报水平。市地震局要切实承担起全市震情跟踪监测的职责,及时进行震情分析,对地震趋势作出科学判断,为市委、市政府加强震害防御工作的领导提供科学决策的依据。切实加强对数字地震遥测台网的管理,加快台网二期工程建设,进一步增强我市地震监测能力。市、县两级防震减灾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震情值班工作,做到破坏性地震不漏报,有感地震不错报。高度重视地震前兆观测工作,凡有地震前兆观测手段的区(市)县,都要切实加强对观测网点的管理,积极创造条件,尽早实施地震前兆观测设施的数字化改造。实行资源整合,坚持信息共享,积极开展地震信息的交流。各区(市)县政府,市、县防震减灾主管部门要按照积极稳妥、内紧外松的原则,严格规范震情、灾情的报送报道工作,统一宣传口径,避免在社会上造成地震恐慌。
三、突出重点,切实加强震害预防工作
做好防震减灾工作,必须突出震害预防这个重点。各区(市)县政府要严格执行《防震减灾法》,市、县防震减灾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计委、建委、经委、规划、交通等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防震减灾主管部门的工作,切实加强对重大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的管理,认真落实地震安全性评价制度,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把设计、施工、监理关,确保建设工程达到抗震设防标准。市、县防震减灾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建设工程的违规行为,要与建设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农村民房抗震设防工作的指导和管理,逐步提高农村民房的抗震能力。
四、综合防御,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抗震减灾能力
防震减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社会各个方面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区(市)县政府要按照树立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既坚持政府主导,又动员社会力量实现公众参与;既坚持以城市抗震设防为重点,又要高度重视农村民房的抗震设防管理;既强化防震减灾主管部门工作的职责,又要切实加大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的力度。要大力宣传《
防震减灾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大力普及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尤其要切实抓好对中小学生和社区居民的法律宣传和科普宣传。进一步推进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建设,使“预”为基础、“防”为重点、“救”是关键的工作格局能够得到真正体现。各区(市)县政府要进一步关心和支持防震减灾部门的工作,帮助解决经费、交通工具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为更好地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要结合当地的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防震减灾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处置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机制,提高全社会抗御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