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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的意见

  2、负责统计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增减情况,对其进行相关记录;
  3、负责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信息服务,了解失业人员情况并建立登记台账;
  4、负责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统筹安排下,开展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和设立失业人员个人服务窗口。
  (六)进行开业指导。
  1、负责帮助辖区内再就业人员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
  2、负责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推荐手续及贷款后的管理服务工作;
  3、负责为创业者提供开业政策咨询、开业计划指导,协助创业者办理开业登记手续。
  (七)完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1、负责建立辖区内退休人员基本情况信息库,准确掌握退休人员增减情况;
  2、负责退休人员居住地的跟踪管理,依托社区掌握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定期开展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并及时向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情况;
  3、负责协助退休人员家属申领丧葬补助和抚恤金;
  4、负责建立健全服务网络,为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服务,确保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引导社会力量为退休人员提供生活、医疗卫生服务,开展文化健身活动。
  (八)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1、负责配合劳动监察部门开展劳动监察工作,在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机构设立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受上级劳动监察部门委托,履行劳动保障监督检查职能。
  2、负责对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监督检查、登记造册建档,并及时向区、县(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反馈信息,实施劳动保障。
  (九)做好劳动保障统计工作。
  (十)完成区、县(市)劳动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市)、劳动保障部门要明确一名领导主抓此项工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密切联系,帮助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各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机构要积极建立竞争机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考核,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机制。社区工作人员要不断学习政策和业务知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健全窗口服务体系。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机构要开放“一站式”就业服务窗口,为下岗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提供各项就业服务。
  (四)健全基础工作。各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机构要建立五本台账(下岗失业人员登记台账、社会保险台账、用工信息台账、职业培训台账、求职台账),并做到四清(下岗失业原因清、家庭状况清、就业意愿清、就业去向清)。通过加强基础管理,切实提供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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