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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04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3、要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机制,及时向社会传递政府信息。要把市政府每一阶段制定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阶段性成果;市政府举办或以市政府名义举办的重要活动;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重大灾情、疫情和突发性事件等情况,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及时、真实、客观、准确地向社会传递。要加强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市政府常设新闻发言人一人,市政府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新闻发言人由各单位主管宣传工作的领导担任,同时要确定一位处级干部担任新闻联络员,负责新闻发布的日常组织联络工作。临时性、突发性新闻发布随时举行;日常新闻发布每月举行一次。要尊重媒体的要求,客观准确地回答记者的提问,切实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三)全面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强化公开、效能、便民服务
  今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正式施行。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是政府管理职能的重大变革,是今年政府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要从根本上依法清理和审定行政许可项目,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当事人。从源头上遏制“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腐败现象滋生,促进政府角色转化,使政府成为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廉洁政府。
  1、全面清理。凡属各单位正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都要按照全市总体部署,进行逐项清理。对行政许可事项涉及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市政府文件以及本市其他规范性文件,要逐件予以清理,在清理行政许可事项时,连同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条件、程序和期限、收费以及实施主体等,一并进行清理。
  2、依法审定。清理工作要严格依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权限、范围和标准进行,对不符合行政许可规定的,要依法予以改正、修改、取消或者废止。
  3、清理工作要与健全制度相结合。在进行清理的同时,各县(市)、区和各单位要结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完善相关制度,全面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依法行政。
  4、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经批准,可先行在市政务中心5个服务大厅的行政许可窗口进行调整,试行“一个窗口”对外的试点工作,待取得一定经验后进行推广,力争年末要初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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