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长春市财政
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长府办发[2004]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规范财政收支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体系要求的运行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函(2001)21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吉林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04)26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进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在取得经验后逐步扩大范围。经市政府同意,将《长春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对于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制度上防范各种腐败滋生,推进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
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2004年市级选择部分单位和部门进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各县(市)、区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改革方案》的总体要求,制定本县(市)、区试点实施办法,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争取在“十五”期间,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在全市基本推开。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长春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规范财政收支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指导和推进我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我国现行的财政性资金缴库和拨付方式,是通过征收机关和预算单位设立多重账户分散进行的。这种在传统体制下形成的运作方式,越来越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主要弊端是:重复和分散设置账户,导致财政资金活动透明度不高,不利于对其实施有效管理和全面监督;财政收支信息反馈迟缓,难以及时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和宏观经济调控提供准确依据;财政资金入库时间延滞,收入退库不规范,大量资金经常滞留在预算单位,降低了使用效率;财政资金使用缺乏事前监督,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时有发生,甚至出现腐败现象。因此,必须对现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行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