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紧紧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和大要案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渔机渔具等七大类农资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1.重点品种。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今年的整治重点品种为种子和农药。我市种子治理要以杂交玉米、小麦和蔬菜种子为重点,加强源头质量控制。农药治理重点是高毒杀虫剂,突出治理掺杂高毒农药复配产品和不合格农药标签。
2.重点地区。要把群众投诉多、社会反映强烈、农资市场秩序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地方作为重点地区,集中查办。对领导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要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
3.重点市场。各地要针对不同农资品种,确定专项治理的重点市场。要重视加强农村市场监督检查,抓好县及县以下的农资市场整顿工作。要坚决取缔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摊点,坚决打击流动加工点、分装点和地下黑窝点,彻底封堵假冒伪劣农资的流通渠道。加强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农资集散地的摸底调查,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单位,要向社会公布。
4.重点季节。各级农业部门要在农资使用高峰的春秋两季,以杂交玉米、小麦和蔬菜种子为切入点,组织开展以发芽率为重点的种子质量抽查。农药和肥料打假重点放在生产和流通领域,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和产品标识、标签不合格的非法行为。
5.大要案查处。各级农业部门要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密切配合,按照“五不放过”(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商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制假售假责任者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支持或参与制假售假的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的原则,抓好农资打假案件查处工作。今年,要集中力量抓源头,端窝点,打惯犯,通过查处大要案,该曝光的产品要曝光,该撤销登记的要撤销,该处罚的企业要处罚,该严惩的犯罪分子要依法严惩。同时,要加强重大案件上报工作。凡是跨区市的假农资案件,要及时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由上一级主管部门督办。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重点查处以下九种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缺乏有效管理的挂靠经营和不具备资格经营的;二是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不全、未达到有关要求以及国家禁用农资产品的;三是生产、销售无登记证、批准文号、品种审定、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农资产品的;四是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五是生产、销售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的各类农资产品的;六是假冒伪造或者买卖生产、经营许可证、批准文号或者产品登记证;七是伪造、涂改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和有关质量标识的;八是利用各种广告或媒体对农资产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作虚假宣传的;九是农资生产销售中计量违法的。
(三)继续抓好毒鼠强整治工作。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毒鼠强整治及杀鼠剂监管工作,将其纳入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抓紧抓好。巩固2003年专项整治成果,采取多种形式,千方百计把流散在社会上的毒鼠强收缴上来,努力杜绝发生毒鼠强中毒事件和投毒案件。要加快健全合法的杀鼠剂营销网络,理顺经营渠道,确保杀鼠剂及时、安全供应。同时,要加大工作力度,推进统一灭鼠工作。要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的非法行为,彻底根除毒鼠强的社会危害。
三、工作目标
通过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使全市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监管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用上放心种、放心药。具体目标是:全市市场上供应的种子发芽率不低于国家标准,其中主要农作物小麦、玉米的发芽率要达到85%以上。市场上农药质量的合格率提高3个百分点,未登记农药品种数降到7%以下,农药标签合格率提高15个百分点,杜绝生产国家规定的含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混配制剂,2004年6月30日以后杜绝其销售和使用。
四、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