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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青岛市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青岛市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进一步加大药品抽验力度,充分发挥技术监督作用。认真贯彻《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规范抽样方法,进一步提高药品抽样的科学性、权威性、时效性;切实贯彻“以监督检查为主,市场抽验为辅”的原则,增强抽验的代表性和针对性。药品抽验中,一是严格监督抽验纪律,确保监督抽验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二是严格规范监督抽验程序;三是提高监督抽验效能;四是畅通监督抽验信息,对抽验不合格品种做到及时汇报,对假劣药品追踪溯源;五是创造性地抓好药品快速鉴别工作,提高抽验工作的针对性和覆盖面。要加强针对性抽验工作,实现质量抽验与监督检查、针对性抽验与评价性抽验的有机结合,对抽验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五)大力推进农村“三网”建设工作。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村药品监管促进供应网络建设的政策规定》要求,全面推进我市农村药品“三网”建设工作,逐步完善我市药品监督管理网络,加强药品质量监督;建立完善我市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进一步确保药品质量。
  (六)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医药市场的依法规范和综合治理,净化和改善药品市场环境,结合《山东省涉药单位信用档案制度管理暂行办法》,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建立健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诚信体系。规范企业不良行为的管理,充分发挥不良行为记录的警示作用,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二是强化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有条件的区市可以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充分调动群众参与药品监管的积极性。三是继续开展创建“诚信单位”活动,推动药品医疗器械市场诚信体系的建设。四是加强药品监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执法素质。
  (七)开展《药品管理法》宣传活动,营造有利于整治工作开展的社会氛围。做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向群众提供法律、法规咨询及案例讲解,让更多的单位和个人深入理解《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四、实施步骤
  为确保我市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取得成效,各区市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本地区下一步的整治工作方案,明确重点,把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落到实处。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时间为6月份;第二阶段为全面实施及督查阶段,时间为7月至12月中旬,届时有关部门将组成检查组,对各区市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时间为12月下旬,各区市要将本地区的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于2004年12月31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扎实工作,稳步推进,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务求取得实效。
(二)药品监督、卫生、公安、工商、邮政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提高整治整体效能。

青岛市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行动电视会议和全省食品药品农资专项整治工作电视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核心,以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为手段,公正严格执法,严厉打击侵犯农民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农村经济的顺利发展、农村社会的稳定和粮食生产的安全,达到“打假、护农、保粮、增收”的目标。
  二、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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