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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襄樊市土地储备供应中心中介服务费标准的批复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襄樊市土地储备供应
中心中介服务费标准的批复
(鄂价房服函[2004]94号)


襄樊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襄樊市土地储备供应中心收取综合服务费的请示》(襄价服字[2004]82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襄樊市土地储备供应中心在对土地使用权交易代理提供服务时,收取服务费用。
  二、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档次 土地成交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   10以下(含10)      2.5
  2   10以上至100(含100)   2
  3   100以上至1000(含1000)  1
  4   1000以上        0.5
  土地使用权服务收费原则上由委托方承担,特殊情况由交易双方协商后确定支付方。
  三、地产政策咨询收费,按照咨询报告的技术难度、工作繁简每份收费300-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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