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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防洪预案的通知

  计委:协调安排防汛工程建设、除险加固、水毁修复、抗洪救灾的资金和物资计划。联系邳州市的防汛工作。
  经贸委:负责全市防汛抢险及抗旱电力、柴油、汽油等能源计划的调度和工业生产救灾的协调工作。联系新沂市的防汛工作。
  建设局:协助做好由城建部门建设管理的工程运用及市区防洪排涝和抢险救灾工作。联系云龙区的防汛工作。
  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确保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及指挥车辆畅通无阻;遇特大洪水、黄墩湖滞洪等汛情紧急情况,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协助做好抢险救灾通讯工作。联系铜山县的防汛工作。 交通局:负责抢险救灾物资、人员以及黄墩湖滞洪区人员撤退、物资外运等所需车船的调度、运输工作;负责所辖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工程、装备的防洪安全,处理所辖阻水桥梁、码头等工程的改建、拆除;汛情紧张时,根据防汛要求,通知航道内船只限速航行直至停航;协同公安部门保证防汛抢险救灾及指挥车船的畅通无阻;负责黄墩湖滞洪区乡级以上道路的建设与维护。联系睢宁县的防汛工作。 财政局:负责安排和调拨防汛经费,并监督使用,及时调度安排险工隐患处理、抢险救灾、水毁工程修复经费。联系丰县的防汛工作。 
  民政局:负责有关灾情的汇总上报和洪涝地区灾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灾工作。  农业局:负责及时提供农业灾害情况;负责农业遭受洪涝旱灾和台风灾害的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联系贾汪区的防汛工作。
  林牧渔业局:负责防汛抢险树木砍伐的组织和报批工作;负责黄墩湖滞洪区牲畜撤退转移和防疫等工作;负责林牧渔业生产的防灾、减灾以及灾后恢复、自救工作。联系沛县的防汛工作。 农机局:负责防汛排涝机械设备的供应和调配。
  市政公用事业局:负责所辖排涝沟管、排涝泵站、截污闸等市政工程的清淤、维修、管护和安全运行。
  环保局:负责及时提供灾区水源污染情况,做好有毒、有害危险废物及水污染源的管理与控制工作。
  卫生局:负责全市防汛抢险及黄墩湖滞洪时灾民的医疗救护工作;负责灾区饮用水卫生并做好灾后疫病的防治工作。
  徐州气象局:负责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实时气象信息,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负责防汛指挥系统及重要水利设施的防雷安全。
  徐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负责雨情、水情、墒情的测报、预报、分析工作,并按市防指要求及时准确提供有关资料。 
  徐州电信局:负责电信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汛期防汛通讯畅通,保证及时、准确传递各种 防汛信息,并做好抗御特大洪水应急通讯预案。负责黄墩湖滞洪区启用时的应急通讯方案的制订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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