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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防洪预案的通知

  3.抢险突击队。承担重大险情的紧急抢险任务,由一定数量的专业队队员配合民兵应急连(营)组成。徐州市防汛抢险突击队由徐州市民兵应急营配备专业队队员组成;睢宁、邳州、新沂、沛县各组织3个民兵应急连,丰县、铜山各组织2个民兵应急连,鼓楼区、云龙区、九里区、泉山区、贾汪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各组织1个民兵应急连,配合专业队员组成本级抗洪抢险突击队,每连为120人。突击队配备必要的交通运输和施工机械设备,由市防指统一指挥调配。当发生特大洪水时,请求驻军支援参加抢险救灾,由县(市)、区防指提出申请,报市防指审定后,由徐州军分区按程序上报审批。 
  组织建立以民兵为骨干的群众性防汛队伍及防汛抢险抗灾救灾时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动员、调度以及驻徐部队支援抢险的协调工作由徐州军分区负责。
  各县(市)区组织民兵参加重点地区抗洪抢险任务,由市防指商徐州军分区共同下达 。
  七、组织机构与部门分工
  1.组织机构。根据《防洪法》规定,设立徐州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在市政府和省防指的 领导下,行使政府防汛指挥职能,领导和指挥全市的防汛工作。市防汛防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其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
  各县(市)、区相应成立防汛指挥机构,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市防指的领导,行使本级的防汛指挥职能。
  城建、铁路、交通、电信、煤矿及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和单位,汛期亦建立防汛机构,负责做好本行业的防汛工作。
  2.部门分工及职责。防汛抢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动员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力量,在市政府和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同心协力共同完成抗洪任务。市防指各成员单位的防汛职 责如下:
  徐州军分区:组织和调度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抗洪抢险队伍,协调驻徐部队、武装警察部队等,支援地方抗洪抢险,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并协助地方政府完成分洪滞洪和清障等任务。
  沂沭泗管理局:负责徐州市境内统管工程的日常管理维护和工程的修复加固,负责统管工程的洪水调度和重点险工段、水闸的防汛抢险方案拟订、技术指导以及所管防汛物资的调度。 配合地方政府共同做好所管工程的抢险工作。
  水利局:承担防汛防旱日常业务工作。做好全市汛情综合和防洪排涝水情调度;负责全市防汛措施的制订及防汛岁修、应急处理及水毁修复工程计划的编报;负责全市管理范围内的水利设施的防汛检查和度汛措施的技术指导;制定全市防洪抢险及抗灾预案;负责防汛抗旱工程的行业管理和城市防汛管理工作。联系泉山区、九里区的防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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