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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城区防汛抢险预案的通知

  在紧急防汛期,为了防洪抢险需要,市防指可紧急调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备、交通工具等,以及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等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无条件服从。抢险救灾之后凭市防指紧急状态下的物资调用单进行结算。
  市防汛指挥部根据汛情及相关情况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宣布解除紧急防汛期。宣布解除防汛紧急状态后24小时内,各区、各单位防汛指挥机构应上报防汛应急阶段工作总结和有关损失情况,由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汇总上报,便于及时开展救灾工作。
  (六)防汛抢险队伍组织。防汛抢险队伍采取专业队与常备队相结合,常备队与突击队相结合的方式,必要时请求动用部队,实行军民联防。  
  1.专业队。由水利、公用事业、电力、电信、房管、交通等行业按照防汛抢险需要组建,是防汛抢险的技术骨干力量,主要应对本行业在防洪排涝中所发生的险情,在有重大险情时配合常备队组成抢险突击队完成防洪抢险任务。防汛抢险专业队汛期坚守岗位,注视汛情,加强工程检查,观测分析险情,做好抢险有关准备工作。各防汛抢险专业队人员、设备配备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确定,报市防指核备。
  2.常备队。防汛抢险的基本力量。市区外围湖西大堤、郑集河、京杭运河抢险部署,按市、县防洪抢险预案执行。市区内故黄河、云龙湖防洪工程抢险人员由军分区及工程所在区人民政府人武部负责组织,进行登记造册编成班组,汛前报市防指备案。具体抢险时按水位情况和汛情分一、二、三线人员。
  故黄河:当水位达到37.5米(合群桥),上一线人员,每公里堤防不少于100人,巡堤查险,抢做低矮地段挡水捻;当水位达38.0米时,上二线人员,每公里堤防不少于200人;超过38.5米水位时上三线人员,全力以赴,抗洪抢险。  
  云龙湖水库: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达33.0-34.0米时,上一线人员,抢险队人员不少于200人;当水位接近警戒水位34.0时,上二线人员,抢险队人员不少500人;当水位接近34.86米时,上三线人员,抢险队人员不少于1000人。当遇到超标准洪水,水库水位超过36.11米时,严防死守,确保安全。
  云龙湖泄洪道南北两侧抢险工程由泉山区、云龙区负责组织实施;煤气储罐、自来水厂、供电变电所(奎山、吴庄、西关等)、电信、通讯等防汛重点部位,由所在单位组织人员抢护,必要时由市防指调度人力支援。  
  3.抢险突击队。由一定数量的专业队伍配合民兵应急连组成,担任重大险情的紧急抢险任务。各区(开发区)组织一个民兵应急连,每连人数为120人。突击队员要配备必要的交通运输和施工机械设备,由市防指统一指挥调配。
  当发生特大洪水时,确需请求驻军支援参加抢险救灾时,由各区防指提出申请,报市防指审查后,由徐州军分区按程序上报审批。并由军分区负责与支援抢险的部队联系、协调。  
  (七)低洼地区居民的转移。在故黄河、云龙湖遭遇超标准洪水,现有防洪工程及调度手段无法抵御而发生洪水漫溢时,需对奎河排水区低洼地带无法采取避洪措施的居民实施转移。
  1.转移地区划分。楼房居民区的底层居民向上层就地转移。低矮平房的居民按其区域位置确定转移地点:吴庄、段庄、关庄、矿务局一带的居民,向韩山、矿山路高地转移;苏堤以东至医学院一带居民,向工程机械厂附近高地转移;医学院以东、淮海路以南、中山路以西一带居民,向云龙山一带转移;中山路以西、淮海路以北居民,向小北门高地转移;中山路以东、民主路以西、故黄河以南、奎河以北居民,向民主路高地转移;奎河以东、和平路以北居民,向建国路高地转移;奎河以西、和平路以北地区居民,向云龙山、户部山转移;和平路以南一带居民,向云龙山、奎山转移;其他低洼地区如黄河东岸、溢洪道以南四院一带、云龙湖南岸等居民,由各区根据本区具体情况落实居民转移地点,并报市防指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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