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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城区防汛抢险预案的通知

  (三)防洪工程防汛抢险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防洪抢险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湖西大堤、郑集河大堤、京杭运河堤防,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工程所在县(市)、区负责组织抢险,所在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故黄河大堤、云龙湖水库大堤防洪抢险由工程所在各区负责组织抢险,各区(开发区)区长(管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具体实施抢险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的流域性工程防洪抢险预案执行。 
  排涝工程按“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工程的运用由主管单位负责,工程的抢险由工程所在区负责。
  (四)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徐州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在市政府和省防指的领导下,行使政府防汛指挥职能,统一领导和指挥市区的防汛工作。各区(开发区)相应成立防汛指挥机构,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市防指的领导,行使本级的防汛指挥职能。城建、铁路、交通、电信、物资等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和单位,汛期应建立防汛机构,负责做好本行业的防汛工作。
  防汛抢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动员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力量,同心协力共同完成抗洪任务。市防指主要成员单位的防汛职责如下:
  徐州军分区:组织和调度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抗洪抢险队伍,协调驻徐部队、武装警察部队等,支援地方抗洪抢险,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并协助地方政府完成分洪滞洪和清障等任务。
  沂沭泗管理局:负责徐州市境内统管工程的日常管理维护和工程的修复加固,负责统管工程的洪水调度和重点险工段、水闸的防汛抢险方案拟订、技术指导以及所管防汛物资的调度。配合地方政府共同做好所管工程的抢险工作。
  水利局:承担防汛日常业务工作,昼夜值班,做好汛情的综合和上报下达;提供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及水情预报,做好全市防洪排涝水情调度;制定全市防汛措施以及防汛岁修、应急处理及水毁修复工程计划的编报;负责全市管理范围内的水利设施的防汛检查和度汛措施的技术指导;制定全市防洪抢险及抗灾预案;提出防汛抗灾所需经费、物资、设备、油电等方案;负责防汛工程的行业管理和城市防洪管理工作。
  经贸委:负责全市防汛抢险及电力、柴油、汽油等能源计划的调度和工业生产救灾的协调工作。
  计委:协调安排防汛工程建设、除险加固、水毁修复、抗洪救灾资金和物资计划。
  建设局:协助做好由城建部门建设管理的工程运用及市区防洪排涝和抢险救灾工作。
  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确保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及指挥车辆畅通无阻;依法查处盗窃、哄抢防汛物料及破坏水利、水文、通信设施的案件,协助做好水事纠纷的处理;遇特大洪水等汛情紧急情况,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保护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协助做好河湖清障和抢险救灾通讯工作。
  交通局:负责抢险救灾物资、人员等所需车船的调度、运输工作;负责所辖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工程、装备的防洪安全,负责处理所辖阻水桥梁、码头等工程改建、拆除和所辖道路、桥涵、排水沟的排水工作;汛情紧张时,根据防汛要求,通知航道内船只限速直至停航,确保防汛需要;协同公安部门,保证防汛抢险救灾及指挥车船的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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