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积极开展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集血液、原料血浆的犯罪行为以及组织他人卖血(浆)或以各种方式胁迫他人卖血(浆)的“血头”、“血霸”,严肃查处单采血浆站手工采集、跨区域采集、超量频繁采集行为和采集无《供血浆证》者血浆的行为,切实保证人民群众临床用血和血液制品的安全。加强对血液制品的监管,依法严肃查处血液制品生产单位违法收购原料血浆的行为。加大对非法制造和回收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采供血(浆)所用的一次性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回收、处置的管理,切断非法采供血行为和“血头”、“血霸”的工具来源。严肃查处无偿献血中的冒名顶替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采供血液(浆)机构的管理。抓好对采供血、单采血浆各个环节的日常检查,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检查,把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三)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加快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规规章建设,建立跨部门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搞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联合督办重大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继续组织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和研讨会、开展主题征文和知识竞赛、举办知识产权知识讲座等形式,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提高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大力宣传我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果,公布侵犯知识产权的典型案例及其查处情况,为保护知识产权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打破地区封锁,促进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全面清理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坚决废止妨碍公平竞争、设置行政壁垒、排斥外地产品和服务的各种分割市场的规定。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建筑工程招投标以及酒类、肉类等商品,开展打破地区封锁的专项斗争。大力发展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积极培育市场中介组织,提高市场组织化程度,促进全国市场的统一开放和有序竞争。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种地区封锁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和纠正。
(五)对已经开展的各项专项整治,要继续抓紧抓好。今年将继续开展房地产、汽车、建材、土地、文化、金融、服务等市场以及偷税漏税、非法传销、通讯产品、教育价格、价格秩序、农资打假等方面的专项整治,要加大整治力度,特别是对虚假广告、合同欺诈、劣质建材及有毒有害、危害人身健康的装饰装修材料要进行重点整治,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要依法严惩。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已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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