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公安、治安联防人员到达各自岗位,维持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实行公安和基干民兵治安联防。以村为单位,每村30人,同时配备巡逻值勤武装保卫人员。
8.滞洪区内34条撤退干线、徐海公路邳州段、邳睢公路以及重要的涵闸、桥梁的交通警力要布置到位并开展工作,维护交通秩序,实行交通管制,确保道路畅通。
9.市、县组织医疗队并带领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现场,做好防疫治病工作。
10.供销、粮食、商贸、卫生等系统的基层部门存放在滞洪区内的物资及贵重物品、仪器等由相关单位紧急转出滞洪区。群众家里存放的农药采取深埋处理。
(二)当滞洪命令下达后:
1.由睢宁县水利局配合徐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局关闭民便河挡洪涵洞闸门;由睢宁县负责古邳封闭工程有关口门的封堵加固;由邳州市负责境内房顶闸等口门封堵;由黄河北闸管理处负责关闭黄河北闸。
2.供电部门负责滞洪区内所有输电线路的分区断线工作。开闸进洪后先断极重灾区,12小时后切断腹部重灾区,18小时后切断边缘重灾区。保证不影响打捞救生船只的正常行驶 。
3.粮食、物资、供销、商贸、卫生等部门迅速调运生活、抢险、搭棚物资和医疗设施、药品,全力进行抗灾救灾。
4.加强滞洪区四周堤防及穿堤建筑物的防守、观测,并配10千瓦以上发电机20台套,照明线20千米及相应灯具,解决夜间抢险需要。
5.打捞救援冲锋舟、橡皮船、救生衣紧急调遣到位,待进洪后进入区内搜寻救援使用。
七、滞洪命令的下达与实施
1.退守宿迁大控制。骆马湖防洪堤防分一线、二线。一线为皂河、杨河滩闸、骆马湖南堤控制工程,规定设防水位24.5米。二线为宿迁、井儿头闸及两侧堤防控制工程,规定设防水位26.0米。一线与二线之间面积26平方公里。当骆马湖水位超过24.5米时,退守宿迁大控制,同时关闭邳洪河闸、黄墩小河闸及猫窝地涵;开启刘集地涵、黄河北闸、皂河站,房亭河以北及黄墩湖地区内涝水由皂河站抽排入骆马湖和徐洪河下排入洪泽湖。一、二线之间的人员转移指令和退守指令由江苏省防汛指挥部下达,骆马湖联防指挥部组织实施。涵闸启闭指令由省防指下达,省属管理单位和徐州、宿迁两市滞洪指挥部具体执行。
2.进洪。在国家防总批准和省政府决定实施滞洪后,由省防汛指挥部指挥下达黄墩湖滞洪命令及进洪闸开闸命令,省骆运管理处在省防指及徐、宿两市党政领导的监护下,开启中运河西堤进洪闸;当进洪闸开足后,如骆马湖水位还在上涨,且据预报还将超过26米时, 再由省防指下达命令,启用曹甸、双河爆破井,炸堤辅助进洪,爆破任务由省防指安排有关部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