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黄墩湖滞洪区运用预案的通知
(徐政发[2004]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市防指组织有关部门修订的《徐州市黄墩湖滞洪区运用预案》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落实。
二00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徐州市黄墩湖滞洪区运用预案
为防御沂沭泗流域可能发生的特大洪水,充分做好黄墩湖滞洪区运用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到一旦滞洪,能够有计划、有组织、有秩序地对群众进行撤退转移、安置和救援,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根据省防指要求及我市黄墩湖滞洪区的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基本情况
黄墩湖滞洪区位于骆马湖西侧,四周以中运河及骆马湖西堤、房亭河南堤、邳睢公路、故黄河高滩地为界,地处徐州、宿迁两市的邳州、睢宁、宿豫三县(市) 7个乡镇。总面积384.58平方公里,人口22.5万人,耕地31.3万亩。其中徐州市境内5个镇,59个行政村,面积272.4平方公里,人口16万人,耕地23.8万亩。
滞洪区我市境内地面高程一般21米左右,最低处仅19米,滞洪后水深约达5-7米,滞洪水位26.0米时,蓄洪量为14.5亿立方米。内有孤山5座,高程在26.0米以上的山地面积8.69平方公里。原有庄台大部分高程在22.5-24.0米,已不适应滞洪的要求。主要滞洪保安设施有:进洪闸一座,设计流量2000立方米/秒;西侧及故黄河北堤设有黄河北闸、民便河涵洞、房顶闸3座挡洪建筑物;区内已建避洪楼1784幢、临时避洪面积12万平方米,撤退道路34条245.8公里,其中柏油路面7条66.5公里,碎石路面27条179.3公里。
徐洪河在滞洪区中部贯穿南北,将滞洪区分割为两个区域,其中徐洪河以东面积251平方公里,徐洪河以西面积133.58平方公里。目前,东堤顶高程为28.0米、顶宽10米,西堤顶高24.0米;东堤在民便河闸两侧1000米范围内堤顶高程为24.0米。
二、滞洪区运用原则
根据国家防总、省防指下达的沂沭泗流域洪水调度方案,黄墩湖滞洪区滞洪调度运用的原则是:
1.当骆马湖水位超过24.5米并预报继续上涨时,退守宿迁大控制。同时,按江苏省防汛防旱指挥部的命令,做好黄墩湖滞洪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