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税局关于加强新增外商
投资项目税收跟踪服务管理的通知
(鲁地税函[2004]98号 二00四年六月十六日)
各市地方税务局:
当前,我省大力推进经济国际化战略,加快胶东半岛制造业基地建设和全省县域经济发展, 投资软环境不断优化,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加大,外商投资项目数量和实际利用外汇金额迅速增长。为进一步深化社会综合治税,切实加强新增外商投资项目的税收管理,提高涉外税收管理质效和纳税服务水平,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加强新增外商投资项目税收跟踪服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对新增外商投资项目进行税收跟踪服务管理,是贯彻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是加强和完善税源监控的重要手段,也是深化社会综合治税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各地在新增外商投资项目税收管理中做了大量工作,加强了部门配合,建立了信息交流渠道,促进了新增外商投资项目各项税收的及时、足额入库。但是,由于重视程度、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的差异,各地发展不平衡,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信息传递不够畅通、新增外商投资项目税收控管滞后问题,个别还出现了漏征漏管现象。各级涉外税务部门要紧紧抓住全省涉外经济蓬勃发展的有利时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新增外商投资项目的税收跟踪服务管理,确保国家税收政策落实到位,促进我省涉外税收管理的规范化、专业化,增强税源监控的科学性、准确性,提高税收服务水平和质量,进一步优化我省对外开放的税收环境,全力支持我省外向型经济发展。
二、新增外商投资项目税收跟踪服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新增外商投资项目是指经我省各级外经贸、计委、民航、金融、保险、新闻出版、医药等有关部门新批准投资立项、尚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外商投资项目。对新增外商投资项目进行跟踪服务管理就是各级地税机关对辖区内新增外资项目自批准立项之日起开始实施项目跟踪和纳税服务,对新办企业期初的税务登记、发票管理、会计制度等进行全面接触,特别要对期初的合同、基建、安装调试等进行全程服务与管理,为新办外资企业和新增外籍人员的税收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三、新增外商投资项目税收跟踪服务管理的工作流程。新增外商投资项目税收跟踪服务管理的工作流程,可依照《山东省地税系统社会综合治税信息业务处理规程(试行)》规定实施,并充分依托山东省综合治税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数据采集、整理分析、纳税服务、跟踪管理、信息反馈等环节。具体步骤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