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切实转变观念,深化服务意识,促进金融经济互动发展
各级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更新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率,构建金融经济互动快速发展的良性机制。
(一)加强协调服务。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改进对金融工作的领导方式,坚持服务不干预,积极配合支持金融监管部门的工作,支持各项金融改革,规范整顿金融市场秩序。要处理好支持金融与促进经济发展的关系,树立金融是现代经济核心的思想,进一步优化社会信用环境,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
(二)建立经济与金融信息交流平台。一是要建立政府与银行机构联席会议制度。分析金融运行态势,通报经济发展情况、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和有关经济政策信息,并征求金融机构的意见,为金融机构确定信贷投向、调整信贷结构提供依据。在制定经济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时,吸收金融机构参与研究论证,为项目确定融资及防范风险提供咨询服务,增强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同时,邀请金融机构参加招商推介会、经济洽谈会等活动,使金融部门提前介入,更多地了解有关项目信息,强化金融支持。二是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加强项目推介。各经济综合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包装论证储备及前期工作,建立具有较强操作性可付诸实施的储备库,在此基础上,通过项目推介会、洽谈会、组织银团贷款等形式,定期向外发布推荐,畅通融资渠道,促进各金融机构与企业(项目)对接,及时落实资金,加快项目建设进程。要积极推行公开招标。对部分资金需求较大的项目要探索实行公开招标等方式,以提高市场化运作程度,防止不正当竞争,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三是要围绕四大产业基地、五大产业集群、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企业技术改造等举办专业性洽谈会、推介会,有针对性地解决银行找项目难和项目贷款难的问题。
(三)提升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质量。要加快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置换工作,深入研究,大胆创新,以降低置换成本为切入点,以多领域、多方式置换为主线,以清收和盘活不良资产为重点,优化商业银行资产结构,加快股权结构调整和历史遗留问题的清理,从源头上加强风险控制。要按照国务院、省、市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各区市要切实提高对农村信用社改革重要性的认识,采取综合措施,帮助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增强信贷服务能力,更好地发挥农村信用社在支持“三农”中的主力军作用。
(四)完善多形式激励机制。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年度金融考评制度,突出考评效果。二是适当提高金融界人士的政治地位和政治待遇。三是建立必要的奖励政策。对圆满完成监管任务的“一行三局”享受相应的地方工资奖励的政策。建立引进金融机构单项奖励制度,按引进资金的规模和性质,对在引进金融机构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必要的物质奖励。同时根据金融机构对地方的贡献制定奖励标准,进一步调动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积极性。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精神制定具体的贯彻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