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与西部地区的合作交流,建立跨地区的政府与企业协作机制
(九)加强与西部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建立市场化、跨地区的政府与企业协作机制。要把东部的资金、技术和人才优势与西部地区的资源、市场和劳动力优势结合起来,实现我市与西部地区东西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通过组织我市有关企业积极参与西部地区组织的“西洽会”、“乌洽会”、“青海洽谈会”、“西博会”、“昆交会”等一系列展会,加强与西部地区的经贸交流与合作。加强我市与西部地区开发旅游资源、加大旅游促销活动等方面的合作,鼓励我市企业和个人参与西部旅游资源开发。
(十)加强调查研究,组织针对性强的经贸交流,促进参与西部大开发上水平。组织我市有关企业与贵州开展经贸洽谈活动,既引导我市优势企业到资源地寻找发展商机,也引进贵州当地的企业来我市开展经贸合作,通过“强强联合”,促进共同发展;做好第四批援藏干部的选配及对援藏干部的宣传工作,要利用我市援藏干部轮换的机会,在全市大力宣传援藏干部扎根高原、无私奉献的精神及西藏的投资环境和优惠政策;认真总结我市对菏泽市曹县帮扶方式的经验,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菏泽发展现场办公会议精神,继续组织我市企业积极“走出去”开拓市场,寻求发展,发挥好曹县(青岛)工业园区的引导示范作用。
五、认真做好我市参与西部大开发的规划编制工作
(十一)认真做好参与西部大开发工作规划的编制工作。要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我市参与西部大开发的规划。按照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会议要求,根据日喀则地区发展的需要,统筹考虑新一期三年援藏工作,做好我市第三批与第四批援藏干部工作的交接。按照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作座谈会要求,认真编制好下一阶段我市对口支援三峡工作规划。同时,随着我市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要按照GDP增长的幅度,逐年增加对西部地区的投入。特别是要通过我市企业的资金、管理、科技优势与西部地区的市场、资源、劳动力优势的紧密结合,实现“双赢”。
六、强化协调配合,营造参与西部大开发的良好环境
(十二)强化协调配合,为参与西部大开发创造良好的环境。进一步加强对参与西部大开发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参与西部大开发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的职能转变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来,充分发挥好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扩大对内开放,积极组织企业主动地参与西部地区的发展和经济技术合作,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扩大合作成果。完善与西部地区政府间的联系制度,通过信息网络等现代化手段加强工作沟通和信息交流,共同做好有关合作项目的衔接和实施,及时协商解决我市企业与西部地区合作中出现的问题,完成好国务院交给我市参与西部大开发的光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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