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政府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确保流域水质达标的通知
(徐政发[2004]9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实科学发展观,确保《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和《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规划》涉及我市各项任务的按期完成,实现淮河流域各控制断面水质稳定达标,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是国家为改善淮河流域水环境而下达的一项重要任务,流域水污染防治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我市是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尤显重要,对国家南水北调东线工程顺利实施具有决定作用。各地、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和全面实现“两个率先”奋斗目标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落实措施,全面完成水污染治理各项任务,尽快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
二、围绕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水污染治理各项工作
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标是,到2005年,主要水体全部达到功能区划要求,淮河流域9个考核断面全部达标,消除主要水体污染。具体工作任务是:
1.积极推行BOT或TOT等市场化运作办法,加快污水处理厂资金筹措和工程建设进度。丰县、沛县污水处理厂应于今年10月底前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睢宁县、贾汪区污水处理厂和邳州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10月底前完成前期准备工作,11月底前动工建设,确保明年上半年建成试运行。
2.抓紧建设和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截污管网,提高污水收集率。各地要高度重视污水处理厂配套截污管网的建设,做到污水收集和污水处理能力相匹配。铜山县、邳州市、新沂市要在今年9月底前完善截污管网建设,保证服务区范围内的所有污水都截流进入污水处理厂,防止外渗、外溢。丰县、沛县、睢宁、贾汪区要保证污水处理厂和配套截污管网同时施工、同时建成、同时运行。
3.巩固、提高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成果。各地要认真清理造纸、酿造、皮革、农药、化工、电镀等水污染严重行业,对目前尚不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的排污单位,必须限期治理;对限期未完成治理任务或超标排放、屡禁不止的污染严重企业,坚决实施停产或关闭;对拒不执行停产或关闭决定、继续生产的,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