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连市人民政府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下岗失业
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
(大政发[2004]67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商业银行:
  现将《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关于进一步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银发[2004]51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银监会7月6日召开的推进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落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调动方方面面积极性,大力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一)市政府决定成立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协调小组,常务副市长王承敏任组成,副市长戴玉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人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大连银监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民政局、市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以及经办银行等部门。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成员由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大连银监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派人组成。各区市县政府也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为组成的工作协调小组,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保证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小额担保贷款等促进再就业政策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创业典型,在全社会形成“想创业、讲创业、能创业”的浓厚社会氛围。市宣传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要在新闻媒体上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创业服务活动,向全市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征集适合下岗失业人员的创业项目和创业“点子”,对产生良好效益的项目和“点子”的提供者予以表奖。
  (三)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公示制度和绩效评价制度。各区市县和各部门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责任人、咨询电话和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情况,市工作协调小组要予以公布;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情况和成功率,要作为考核区市县和推荐部门(单位)工作的重要指标。
  (四)各级政府要采取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办公等方式,为创业人员办理手续提供便利,并切实将各项税费减免政策落到实处。企事业单位要积极推进主辅分离和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吸纳本单位富余职工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原单位要继续给予具体帮助,使其能够在市场中生存和成长。各级政府和工商联等要组织机关干部和民营企业家与自主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实行对口帮助,指导下岗失业人员经营,帮助其解决具体困难。团市委要开展“金桥行动”,在各高校适宜专业大学生中招募青年志愿者,与市内四区小额担保贷款人实行一对一互助帮扶,并提供必要的创业咨询和服务,具体方案由团市委制定,各区“金桥活动”对口合作高校的团委书记要作为区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其他区市县也可按此方案组织实施。各社区、街道办事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和工青妇组织都要积极为下岗失业人员寻找合适的创业项目,劳动保障部门要继续办好市再就业项目洽谈会,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