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江西省实施《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2007年)》意见的通知

  3、鼓励优秀大学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后,到贫困地区农村学校任教,组织实施大学毕业生支援农村教育志愿者计划。
  4、对在农村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扶持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近入学。
  1、各级政府要设立中小学生贫困助学金专款,所需经费,主要从各级财政安排的教育事业费中统筹解决。从2004年起,省、设区市两级政府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专项资金(其中省级财政安排300万元,设区市安排不少于700万)用于补充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发放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省级专款重点用于资助特殊贫困地区(含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贫困学生的书本费、杂费和寄宿生的住宿费以及非义务教育阶段特别困难学生的学费开支。
  2、继续实施全省大中专学校对口支援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校“结对帮扶工程”,做好部分市、县城区学校对口支援本市、县农村学校工作。在全省开展经常性助学活动,充分发挥各类基金会、“希望工程”、“春蕾计划”、“山区女童助学计划”、“扶残助学活动”等社会公益项目在经常性助学活动中的作用。广泛动员、积极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捐资助学。
  3、对纳税人员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六)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
  1、组织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缩小城乡义务教育的差距,不断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缓解农村地区教育资源短缺和师资不足的矛盾。
  2、加快开发和制作符合课程改革精神,具有江西特色的农村教育资源和课程资源,加强人员应用培训工作,采取引进和自主开发相结合的办法,建设中小学信息资源库,为农村教育提供服务。
  3、地方各级政府负责工程的组织实施,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所需经费,以地方为主,多渠道筹措,省给予必要扶持。
  四、“普九”攻坚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一)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江西省“普九”攻坚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1、省教育厅要切实把“普九”攻坚摆在教育工作的重要位置,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做好“普九”攻坚的规划工作,加强组织和领导,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2、省发改委要把“普九”攻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
  3、省财政厅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安排好专项资金用于攻坚工作,要照要求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