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普九”攻坚的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目标。
1、到2005年,6个未通过国家“普九”评估验收的县,要分别按规划实现各自的“普九”目标,全省“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100%。
2、到2007年,已经实现“两基”目标的农村地区,在巩固提高原有各项指标的基础上,要以加强农村初中建设作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的重点,使农村初中建设达到国家规定的办学条件标准;把降低初中辍学率作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程度的重点,使在校生年均辍学率控制在3%以下。
(二)主要任务。
1、重点支持6个未通过国家“普九”评估验收的县,补助一批已通过“两基”验收但困难大的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新建、改扩建一批以农村初中为主的寄宿制学校,以适应扩大义务教育规模的需要。
2、结合中央已经安排的专项资金,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普九”攻坚的投入,保证办学条件基本达到规定标准,保障学校正常运转所需的公用经费。
3、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5%以上,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3%以下,按时毕业率明显提高。
4、切实保障教职工(包括按国家编制标准新增教师)的工资发放,建立中央财政用于教师工资转移支付的监管机制。加强对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到2007年小学教师、初中专任教师要全部符合国家规定学历,新补充的小学、初中教师要分别达到专科和本科学历。统筹安排,切实解决部分农村初中教师短缺和学科结构不尽合理的现象。
5、建立较完善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学生资助制度,切实保障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通过“两免一补”(免学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活费)等方式加大资助力度,确保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资助。
6、稳步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2004—2007年由省级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农村乡镇中心学校远程教育工程教学网点建设。
三、“普九”攻坚的主要措施
(一)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
1、制定农村寄宿制学校工程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各有关县应按省的统一要求,依据“普九”攻坚实际,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提出分年度需要新建、改建、扩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编制经费预算,经省审核后,报国家审批,争取中央资金早日到省,早日使用,早日发挥效益。
2、统筹使用中央下达的专项资金,将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二期)和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等专项资金统筹规划,连同“两免一补”费用,合理安排,发挥各自效益。要开展支援、帮扶寄宿制学校活动,发动社会各界向学校捐赠教学、学生生活所必需的仪器和文体活动、生活用品等物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为寄宿制学校提供一定数量的用地,帮助学校发展,改善学生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