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聘请
徐州市党风政风监督员的实施意见
(徐委发[2004]34号)
为进一步提高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不断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好地带领全市人民实现“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聘请党风政风监督员。根据《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徐州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聘请党风政风监督员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
(一)聘请党风政风监督员,对于规范权力运行,保证领导干部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重视并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员的作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保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执行,提高党委、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需要;是建设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需要;是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求真务实、廉洁从政的需要;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的需要。
(二)聘请党风政风监督员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不断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为加快“两个率先”进程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三)党风政风监督员监督工作的重点:党风政风监督员的监督对象是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是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的重点内容:1.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工作部署的情况,遵守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的情况。2.遵守
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4.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5.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6.领导班子的民主制度建设、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