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含待修订)、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8月24日 实施日期:2009年8月24日)宣布废止或失效(原因:已有新规定替代)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行政许可主体(第二号)的通告
(厦府[2004]157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经审查确认,公布下列实施行政许可主体。
一、市政府工作部门
序号 名称 地址 负责人
1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 陈津
2 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市同安路5号 刘金桂
3 厦门市司法局 厦门市金山西路1号 沈恒斌
4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 黄强
5 厦门市人事局 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 刘育生
6 厦门市贸易发展局 厦门市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8楼 熊衍良
7 厦门市文化局 厦门市公园南路11号玉滨城B座5-7楼 罗才福
8 厦门市体育局 厦门市湖滨北路体育中心内 余振杰
9 厦门市统计局 厦门市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13-14楼 陈金标
10 厦门市档案局 厦门市湖滨北路80号宋协会
11 厦门市新闻出版局 厦门市湖滨东路64号湖光大厦3楼 于浩
12 厦门市公安局边防保卫分局 厦门市枋湖南路199号 陈俊
二、依法委托、应以委托机关名义行使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
序号 名称 地址 负责人
1 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厦门市海沧沧虹路501号 翁云雷
2 厦门象屿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厦门市象屿保税区内 胡汉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