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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二)建立农业标准化工作投入激励机制。农业标准化工作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切实解决农业标准化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在积极向省争取专项资金的基础上,要把农业标准制定和实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要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和社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要建立农业标准工作考核激励机制。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领导小组下达年度重点考核指标,对完成目标任务较好的县(市)区领导小组,分别给予1-3万元的奖励。对争取新批的国家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市里通过农田水利经费的形式,每个给予10万元的建设补助。对农业开发项目区内品牌申报的检测费用,开发资金可给予一定补贴。对获得省级名牌产品(农副产品)和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单位,实行以奖代补,每个分别给予3000-8000元的奖励补助。各县(市)区也要配套进行奖励补助。对采用国际先进标准、出口数额和自建生产基地规模较大的龙头企业,给予优先申报项目、财政贴息贷款等鼓励政策。
  (三)加强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队伍建设。要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农业标准化教育与培训,尽快培养一批既懂标准化专业知识、又懂农业生产技术的农业标准化专业人才。标准化管理人员、农业管理人员和农业基层技术人员,是农业标准推广实施的骨干力量。要坚持有计划、分层次对他们进行标准化知识培训。每个县(市)每年至少要抓好一期30人以上的培训班。特别要注意从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种养大户中培养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带头人,普及标准化知识,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求。
  (四)提高全社会农业标准化意识。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普及标准化知识,增强生产者、经营者、管理者和消费者的标准化意识。要通过印发资料、技术讲座等形式,尽快将农业标准送到田间地头,送到农民手中。要培育和发展农业标准化中介服务机构,引导各级各类标准化组织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咨询服务,扩大服务咨询覆盖面。要重视农业标准信息资源的收集、整理、加工和整合,建立统一权威的农业标准数据库,增强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构建及时、准确、高效、权威、便捷的农业标准化信息平台。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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