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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商贸委生猪屠宰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第二阶段为9月中旬至10月中旬,由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集中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的不法行为,整顿和规范肉品市场的经营秩序。市、区、县要分别在9月下旬和10月上旬集中开展两次大规模的打击私屠滥宰、整顿肉品市场的专项行动。
  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生猪肉品市场准入制度,联合执法,综合治理,畅通市外合法肉品进入西安市场的通道。
  第三阶段为10月中旬至12月中旬,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顿成果,组织检查验收。
  四、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生猪定点屠宰及肉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全省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区、县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生猪屠宰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为保证生猪屠宰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根除私屠滥宰,净化肉品市场,市政府决定成立生猪屠宰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雪梅西安市副市长
  副组长:肖西平市政府副秘书长
  蒿芒喜市商贸委主任
  成员:马中林市公安局副局长
  任乃孝市工商局副局长
  苏新耀市农业局副局长
  刘顺智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鹏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贸委,由市商贸委副主任范宏任办公室主任。
  (一)实行肉品质量区、县长负责制。区、县政府要对当地定点屠宰工作负总责,要明确领导责任,由一把手亲自抓,并制定实施方案,迅速开展整治行动。要把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到有关单位和人员。要深入实际,调查摸底,切实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对工作中发现的重大情况、重要案件要及时报告。在整治行动中,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随意变通,切实保证整治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二)明确部门分工,加强综合执法。各级商贸部门是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强化定点屠宰场点审批管理工作,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的日常监管,会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的不法行为;农业部门要做好生猪产地检疫工作,探索建立生猪疫病追溯制度。认真落实生猪定点屠宰驻厂(场)检疫制度,对定点屠宰厂(场)检疫制度进行一次普查,坚决杜绝检疫不合格肉品和私屠滥宰肉品进入市场。工商部门要加强对肉品市场的监督检查,严禁无证照销售肉品、违规销售非定点屠宰厂(场)加工生产的肉品和外地无许可证进入西安的肉品,依法严肃查处违规经营户和市场主办者;卫生部门要加强对餐饮业、宾馆、饭店、学校学生食堂、机关食堂等集体伙食单位采购肉品及其台账的监管;公安机关要主动配合生猪屠宰管理等部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未经许可进入西安的猪肉等不法行为,严肃查处阻碍及暴力抗拒依法执行公务的案件。各有关部门也要根据自己的职责,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有关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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