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商贸委生猪屠宰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八)继续推进肉品流通体制改革。打破地区封锁,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肉品市场。凡是符合《条例》和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实行规模化、工厂化、机械化屠宰,达到冷链屠宰加工、运输定点屠宰企业的肉品,均可以在西安市区内流通。西安地区以外的生猪屠宰加工企业凡其猪肉要进入西安市区进行流通的,15日内到西安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由西安市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资质审查,条件具备者,即可作为我市定点办登记企业,从9月20日起其屠宰的肉品准许在西安肉食市场进行交易流通(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由市畜禽定点屠宰办将此要求向全市通告,并对其肉品流通情况进行跟踪,发现其有违法行为,除给予一定的经济制裁外,一年内不允许其肉品进入西安市场。
  (九)适应西安国际化、人文化、市场化、生态化建设需要,扶持并加快发展先进肉食生产经营方式,确保肉食安全。西安作为特大型城市,要扶持和培育出一批现代化、规模化、集团化肉食企业,以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要大力发展集约养殖、规模屠宰、精深加工、冷链配送、连锁经营等一系列先进的肉类生产经营方式,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要积极引进外省市及国外大型流通企业,通过大型超市或专业连锁便民超市的建设,设立肉类食品的专卖店或专销区,逐渐用现代超市代替传统的农贸市场。
  (十)加强法规宣传,发挥社会监督。加强对《条例》和原国内贸易部1998年颁布实施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及相关标准和有关政策的宣传教育,树立守法经营的社会风尚,增强消费者的鉴别能力。建立完善全市畜禽屠宰加工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设立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新闻媒体要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对重大典型案例公开曝光,扩大社会影响和宣传效果。
  三、整治工作的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这次集中整治行动时间从2004年8月中旬至年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8月中旬至9月中旬,集中开展对现有定点屠宰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由市定点办根据《陕西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制定全市科学的生猪定点屠宰设置方案,经专家、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论证之后,报省定点办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报市政府批准并发布实施。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