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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主要任务与具体措施
  (一)市农业局、水务局等部门重点整治食品源头污染。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开展农业生产资料打假,加大对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兽药残留超标、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的整治;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推进产地环境污染监控工作。
  (二)市质监局、粮食局、商贸委等部门重点整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严格审查和发放许可证,以查处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非食用原料、病死畜禽、回收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强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冷冻饮品、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10类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对不具备条件的企业不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对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企业要加大监督抽查力度;问题严重的要立即责令停止产销,多次抽查不合格、不具备生产条件的要吊销相关证照。加强生猪屠宰管理,整顿和规范肉品流通秩序,积极推进牛、羊、家禽的定点集中屠宰工作,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
  (三)市工商局等部门重点整治食品流通环节,把好市场准入关。强化对重点食品定期质量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对在市场抽查和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要坚决清除出市场。同时,要查清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场所,追根溯源;要教育和督促企业对已销售的不安全食品主动召回,及时消除隐患;指导食品经营企业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农产品产地编码和标签追溯的质量监控模式,推广食品产销场厂挂钩、场地挂钩、连锁经营等有效经营方式;鼓励市场主办者与经营者之间以及食品批发商和经销商之间签订食品安全保障协议;要强化整治食品包装、标识印制业,对合法企业要加大承印验证、承印登记的检查力度,对非法从事印刷活动的,要坚决取缔。
  (四)市卫生局、教育局等部门重点整治食品消费环节。强化对餐饮业、学校食堂及建筑工地食堂,特别是中、小餐馆、个体门店的检查和监督;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五)市质监局、工商局等部门对全市儿童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未经批准生产儿童食品的加工点要坚决取缔,要进一步完善儿童食品的准入条件,建立健全既能确保食品安全,又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儿童食品企业的管理规范。
  (六)市商贸委、粮食局要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动员指导各类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行业建立行业协会,通过行业自律,提高企业食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要建立与协会、学会的信息通报制度,围绕食品放心工程阶段性工作,经常召开食品协会、学会、专家座谈会,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监管水平;要运用信用惩戒机制,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分子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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