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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食品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4]152号)


  《西安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四年八月九日

西安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决定在继续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基础上,针对当前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市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重点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把整治与建设、打劣与扶优结合起来,努力提高我市食品安全的保障水平。
  以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七种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为重点,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生产加工、流通以及消费四个环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工作原则与主要目标
  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加大打击力度,通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市场经营秩序有明显好转,监管水平有所提高,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增强。具体目标为: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下降1-2个百分点;全市大中型餐饮业、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达到90%以上;中、小学周边饮食摊点、食品经营秩序得到规范;畜产品中使用“瘦肉精”得到根除;10大类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获生产许可证的达到90%;大、中型食品商场(超市)的散装食品经营得到规范;大型市场、超市进货索票索证率达90%以上;建立和完善商品质量购销查验登记制度、准入备案制度、抽查制度、不合格商品市场退出制度和商品质量信息公示制度,严格上市商品准入条件,基本实现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7种食品安全准入上市;全市建立2个食品绿色市场;面粉、肉类、儿童食品加工企业基本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受到全面遏制;稳步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及时依法查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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