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组织
申报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等国家
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的通知
(鄂发改技装[2004]798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展改革委(计委)、经贸委(经委)、扩权县(市)计划局、经贸局及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开发专项(发改办高技[2004]1277号)、环境保护关键技术开发专项(发改办高技[2004]1343号)、交通现代化关键技术开发专项(发改办高技[2004]1344号)、农产品深加工关键技术开发专项(发改办高技[2004]1346号)等四个国家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文件转发你们。
四个专项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2004年9月10日、2005年3月30日。请各有关单位围绕国家专项的重点开发内容和预期目标,按照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认真组织工作。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并附电子版,分别于2004年8月30日、2005年1月30日前报省发展改革委技术进步与装备处。